各有关省市田管中心、田径队:
目前国际田联发来了2008年第四季度(10-12月)需要上报行踪信息的运动员名单。我协会共9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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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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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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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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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莹、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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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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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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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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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潇潇、司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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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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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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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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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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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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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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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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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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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近期进行了修改,对运动员行踪报告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自第四季度起上报行踪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修订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运动员行踪报告除原来要求的内容外,还必须提供每天可以接受检查的1个小时时间和地点。每个运动员可以自己决定接受检查的地点(最好为固定地点),接受检查的1小时必须在早6点-晚11点之间(最好为固定时间),即使在外参加比赛,也必须提供(如住宿饭店)。为了完成以上填报工作,从第四季度开始,IAAF的行踪信息表也作了相应的修改(附后,也可自行到中国田径协会网站www. www.athletics.org.cn/协会公告下载)。
2、请上述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由各单位确定的相关重点运动员反兴奋剂工作负责人按照田径字〔2006〕149号文件规定,于2008年9月22日前上报点名的运动员行踪信息。上报的行踪应使用新报表,必须用英文填写;行踪地址及联系人信息务必详细准确,确保飞检人员能够及时找到运动员;在上报国际田联的同时,抄送中国田径协会办公室及国家队管理部;因目前国家集训队运动员已全部回省训练,所以自第四季度起,国家集训队运动员的行踪报告工作由原单位负责。
二、上报行踪信息的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
国际田联: Whereabouts@iaaf.org 传真 +377 93 10 8805
中国田径协会: 办公室:Chinaaa.ad@163.com
国管部:tjggb@vip.sina.com
国际田联还新增了接收行踪变化短信的告知渠道,手机号码为:
+33 6 78633408
三、自上报本通知要求的行踪报告之日起,运动员行踪如有变化,必须提前48小时上报《变更的行踪信息表》(也需要同时抄送中国田径协会办公室和国管部);
四、请各单位上报完毕后,填写《反馈函》(附后),传真至田径中心国家队管理部;
五、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完成,切勿漏报、误报。如出现违反国际田联和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剂规定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如在上报过程中有不清楚之处,可以致电田径中心国管部(010-87183446,郭爽)和办公室(010-87183441,杨烽)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