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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竞赛规程
http://www.sports.cn/ 2007-12-10 14:42:00 中国田径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厦门市政府、厦门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月5日上午8时在厦门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

  五、竞赛项目

  男、女马拉松(42.195公里)。

  六、参加办法

  (一)在中国田协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以上述参加单位报名参加。运动员年龄限18岁以上(1990年1月5日以前出生),并经过二年以上训练,身体健康。每位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见附件) 。

  (二)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如不参加,以致未能从秩序册中除名者,须向组委会交延误损失费。

  (三)各代表队中运动员(含国家集训队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的比例:

  1~7名运动员∶1名工作人员;

  8~11名运动员∶2名工作人员;

  12~15名运动员∶3名工作人员;

  16~19名运动员∶4名工作人员;

  20名以上运动员∶5名工作人员。

  七、竞赛办法

  (一)全国马拉松锦标赛与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结合进行。

  (二)比赛采用电子芯片计时,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佩带计时芯片。计时芯片收取押金每人100元人民币,赛后请到终点休息区交还计时芯片领取押金。

  (三)比赛采用一枪发令。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注册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七)此赛事为C类。

  (八)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和《田径竞赛规则2008修改部分》执行。

  八、录取名次

  各项录取前8名,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赛前30天开始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报名,赛前15天停止网上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址:www.athletics.org.cn)。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3449  传 真:67140801 邮 编:100763。

  (二)在编的国家集训队运动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统一代表省市报名,集中食宿;在比赛秩序册中只出现国家集训队工作人员名单,国家集训队运动员名单分别出现在其所代表的省市名单中。

  (三)赛区联系:厦门市体育路2号

  电 话:0592-5121231、5148126  传 真:0592-5121231、5121234。

  邮政编码:361012     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网址:www.xmim.org

  (四)报到:赛前2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大会提供住宿和市内交通,其它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各单位在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使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且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与赛区确认的,将交每人200元的住宿安排损失费,不交费用的队伍将不允许参赛。

  (五)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六)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选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员参加。

  十、赛事代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为赛区选派技术代表1~2人、技术官员和裁判员5人参加工作, 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十一、未尽事项将于比赛开始30天前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补充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附:参赛运动员声明

  参 赛 者 声 明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在此已经清楚地了解并同意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规则、规程及须知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条件。本人对参赛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作了审慎地评估,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本人同意组委会以本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具体保险内容已从保险说明书(编号: )中知晓,对保险说明书的内容,本人均予以认可。

  同时,我同意大会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本人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各项宣传活动。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