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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全国田径大奖赛系列赛、冠军赛竞赛规程
http://www.sports.cn/ 2008-03-04 10:47:00 中国田径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体育局、漯河市体育局;

  广东省体育局、肇庆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大奖赛系列赛:

  2008年4月11-13日在浙江杭州萧山训练基地;

  2008年9月12-14日河南漯河市体育中心;

  2008年11月8-10日在广东肇庆市体育中心。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其它单独注册单位。

  五、竞赛项目

  男子(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十项全能;

  女子 (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七项全能。

  注:画线项目为大奖赛系列赛水平奖设奖项目。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每人报项不限,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二)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可通过注册单位报名参加。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的场地器材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飞鹿、皇冠、飞宇、金陵),可任选两个厂家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为了使中国运动员适应奥运会和世界大赛需要,男、女标枪须准备男80米级,女60米级各3枝钢枪,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第187条2执行。其它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均由赛区准备。

  (二)径赛项目录取参加决赛的办法:

  1、径赛分道项目进行预、决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参赛人数8人及以下一组决赛。 男、女800米9-16人分两组决赛,16人以上按预赛成绩录取前16名参加决赛,决赛以预赛成绩蛇形排列分两组,按决赛成绩排定名次。、

  2、不分道项目35人以下一组决赛,超过35人原则上则按2007年个人最好成绩蛇形排序分组决赛。男、女1500米参赛人数8人及以下一组决赛,9-16人分两组决赛,16人以上按预赛成绩录取前16名参加决赛,决赛以预赛成绩蛇形排列分两组,按决赛成绩排定名次。

  3、接力项目直接决赛,如报名参赛队在9个以上,按2007年最好排名成绩分组(成绩好的分在同一组),按成绩录取名次。

  (三)田赛项目录取参加决赛的办法:

  1、高度项目在健将高度标准以下每人2次试跳机会,健将高度标准(含健将高度)以上每人3次试跳机会。

  2、远度项目第一轮按成绩排序录取5名,第二轮根据所剩运动员前两轮成绩排序再录取2名,第三轮除去已录取的7名运动员,根据前三轮成绩排序再录取1名,共8人参加后三轮比赛(前两轮已被录取的运动员可以继续进行试跳,成绩将带入决赛排名)。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参赛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七)大奖赛系列赛为D类;

  (八)全国田径冠军赛与大奖赛系列赛第三站合并进行,成绩和名次积分按大奖赛系列赛标准。

  (九)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和《田径竞赛规则2008修改部分》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个人前8名进行名次积分。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只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

  (二)冠军赛与大奖系列赛第三站合并举行,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8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

  (三)系列赛:各单项以决赛成绩进入公布的2007年世界排名给予水平奖励。未进入世界排名的单项,只奖励达健将标准冠军者。

  (四)奖励标准见附件3;奖金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

  十、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1、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15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址:www.athletics.org.cn),运动员报名费每人50元。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电话:010-87183449,传真:67140801,邮编:100763,

  (二)在编的国家集训队运动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统一报名,集中食宿,在秩序册中出现在其代表队名单里,国家集训队工作人员名单另列。

  (三)各赛区联系方式:

  1、萧山赛区: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钟杭伟,电话:0571-83871053,传真:0571-83871130,邮编:311231。

  2、漯河赛区:河南省漯河市长江路西段体育中心

  联系人:周小青,电话、传真:0395-2936902, 邮编:462000

  3、肇庆赛区:广东省肇庆市西江北路市体育中心北门肇庆市体育局

  联系人:梁锋,电话:0758-2823954,传真:0758-2828277,邮编:526020。

  (四)报到: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指定饭店的有关信息,各参赛单位自行与各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各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将交每人200元的竞赛安排损失费,不交费用的队伍将不允许参赛。

  (五)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六)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员参加。

  十一、赛事代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为每个大奖赛系列赛选派1-2名技术代表和5名技术官员和4名裁判员;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十二、未尽事项大奖赛系列赛由承办单位于赛前50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1、大奖赛系列赛暨冠军赛撑竿跳高项目和跳高项目起跳高度及递升计划;

  2、大奖赛系列赛竞赛日程;

  3、2008年全国田径大奖赛水平奖标准。

  附件1:

  大奖赛系列赛暨冠军赛撑竿跳高项目和跳高项目的起跳高度及递升计划

男子:
跳高
起跳高度(米)
1.95
2.20(健将)
2.24
2.27B标)
2.30A标)
递升计划
5厘米
4厘米
3厘米
 
 
撑竿跳高
起跳高度
4.20
5.00
5.15(健将)
5.60B标)
5.70A标)
递升计划
20厘米
15厘米
 
10厘米
 
全能跳高起跳高度:1.70
全能撑竿跳高起跳高度:3.30
 
女子:
跳高
起跳高(米)
1.65
1.80
1.84(健将)
1.92B标)
1.95A标)
递升计划
5厘米
4厘米
 
3厘米
 
撑竿跳高
起跳高度
3.20
4.00(健将)
4.30B标)
4.45A标)
 
递升计划
20厘米
15厘米
 
10厘米
 
全能跳高起跳高度:1.45